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市府「劫安特」,公共自行車系統竟偷接交通號誌電源!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簡余晏今日前往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口會勘「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議員指出該系統自3月11日試營運開始,常見的小故障不斷發生,更離譜的是該系統的供電竟然是偷接各路口交通號誌的電氣設備。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設置規模與正式營運時間遠比高雄市慢一大步,市府為了趕進度而便宜行事的作為不但是市民最差的表率,更可能造成相關的違法問題;議員要求市府即刻改正荒腔走板的行為,別以「惡小而為之」的心態來處理市政問題。
李慶鋒議員表示自己是自行車的愛好者,在多次使用試營運的租賃系統時常遭遇系統小故障,租賃站的路線資訊看板甚至是24小時燈火通明的狀態,完全不符合市府節能省碳的政策。經向交通局調閱資料發現,已經委外經營的自行車租賃系統相關用電竟然是「偷接」各路口交通號誌的電氣設備!李慶鋒質疑該系統現在已由民間的捷安特公司得標經營,市府為何允許其接用交通號誌的電源,讓台北市民的納稅錢幫民間公司支付電費;李慶鋒批評市政府這樣偷雞摸狗的行為是「惡小而為之」的不良心態,也提醒市府弊案的產生都是從這樣的心態發展而來。
陳建銘議員提出都發局的回覆資料指出,同樣是市府重要政策的「街道家具案」,目前13條路線中有8條未能正式啟用,原因就是都發局、柏泓公司和台電之間的用電工程尚未施作完畢,所以無法查驗啟用。當初柏泓公司也曾表示希望可以另外設置電錶,付費使用交通號誌或路燈的電源,好讓整個工程可以更快推動,但是都發局也明確的回應「街道家具無法使用路燈及交通號誌電源,係考量號誌控制器之供電穩定性及安全性與後續管路維護之責任分界等問題」,可見像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這樣偷接交通號誌的電源,對於交通號誌的安全性是會有相當影響的,身為交通號誌設施的主政機關交通局,卻反而枉顧市民的生命安全,一但發生意外相關人員難辭其咎!
簡余晏議員表示市府的施政仍然是短視近利,不但沒有做好整體規劃,造成偷紅綠燈電這種荒腔走板的鬧劇在台北市上演,讓台北市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未來自行車租賃系統正式營運以後,台北市民也要付出比高雄市民更多的錢才能享受公共自行車;簡余晏指出在會員制部份高雄市的會費全部比台北市便宜,成為會員後每30分鐘台北市民也要多花費10元,在非會員制部分也是如此,甚至連押金都比高雄市貴1000元,是台北市民的錢比較好賺嗎?希望市府可以給市民一個更便宜的收費標準來推廣這個政策!
三位議員表示5月1日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就要正式收費營運,如果系統故障問題、偷電行為與收費標準問題沒有解決,5月1日就不得正式收費營運!三位議員也嚴正警告市府,不要把台北市民當作傻瓜,不但讓廠商使用免費的電,又還要付出比別人高的價格才能使用自行車這項公共服務。
台北市跟高雄市差不多同步推動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孰優孰劣也許見仁見智,站在台北市議員的挑剔立場,希望台北市多加油一下!附上比較表,大家公評囉。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四成PDA手機閒置,市府錢花得很瞎!
民政局花費610萬購買PDA手機,政策成效不彰,
高達四成的里長不會使用也從未使用過!
李慶鋒議員於
李慶鋒議員首先指出此份問卷回收比例偏低,台北市有449位里長,而這項調查問卷竟然只有成功回收117人,比例為26.1%,這個問卷調查的對象是如此明確,請問有哪一個里長是民政局和研考會找不到的?只回收1/4的比例,可見這項調查只是隨便做做,敷衍了事!
李慶鋒議員接著說明在問卷的第二題中可以看出在民政局的教育訓練3個月後,還有將近40%的里長不會操作使用PDA手機,這就表示民政局的教育訓練失敗;第三題中顯示高達41.9%的里長,從未使用過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總價610萬6400元,單價13600元的PDA手機來執行市政相關業務,這就表示功能沒有發揮,成效不彰,民政局政策是失敗的;第四題中也看出認為PDA手機對於協助市容查報、通報防災災情,傳遞市政訊息、各局處通知重要會議及接聽公務電話有幫助的里長,只有47.9%,不到一半,連最主要的功能都不到一半認為有幫助,完全跟民政局當初預期的效果大打折扣,一口氣就是打五折!
李慶鋒議員表示從這份報告可以看出,民政局的這項政策完全沒有達到預期的功效,浪費高達610萬6400元,不但對於里長執行業務沒有實質效果,反而造成里長保管手機的負擔!還是動用為了因應緊急情況而編列的市府第二預備金經費,民政局黃呂錦茹局長應該徹底檢討此項政策,停止好大喜功的作法,要把市民的血汗錢花在刀口上!
附上研考會的問卷供各位參考
哞哞牛真的遇害了!
去年, 文化局對鼠年主燈進行了再設置的計畫, 今年, 民政局的牛年主燈下場如何呢?燈節預算由鼠年的2500萬增加到牛年的4000萬, 哞哞牛還威風的替聽障奧運打廣告, 想不到還是慘遭分屍, 真的是ㄧ年不如一年!以下是今天記者會的新聞稿.
千萬主燈解體消失,台北燈節好浪費!
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三位議員於4/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歷年的台北燈節主燈都在五光十色中絢爛落幕,然後被默默的當作垃圾丟棄,然而在資源再生、環保意識高漲的聲浪中,從去年鼠年開始,市府也從善如流決定執行「台北燈節主燈再設置計畫」,讓這些主燈可以成為再利用的公共藝術,繼續在各個地方裝置展覽。但是在三位議員深入了解後發現,去年文化局主辦的鼠年主燈「金鼠娶親」以及今年民政局主辦的牛年主燈「哞哞」,一個不知去向,一個即將被當作廢五金變賣,再一次戳破市府說一套做一套敷衍外界的謊言!
簡余晏議員根據向民政局調閱的資料指出,今年牛年的主燈「哞哞」同時也是聽障奧運燈區的主燈,更是花費了854萬來製作,原本台北市府打算在燈節結束後移往聽奧比賽場地續展,但是礙於運送、維護管理經費過高以及沒有企業願意認養的問題,市府民政局目前是把這個主燈「哞哞」放在承辦燈節廠商的倉庫內,正式宣告854萬的「哞哞」不續展,要當做廢五金來變賣,馬上就要舉辦聽奧了,那麼好的宣傳、展覽時機,聽奧的主燈卻要被解體,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陳建銘議員表示從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市府的施政仍然是短視近利,根本沒有落實「永續、環保、節能」的「台北燈節主燈再設置計畫」,只是空口說白話做做樣子,讓兩年總共花費了1384萬製作的主燈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根本是「台北好浪費」。三位議員呼籲郝市長如果要以節能省碳來當做施政目標,就要說到做到以身作則才有可能有成果,每年都會展出的主燈,在徵選設計規劃燈節的廠商時,就應該把主燈再設置計畫一併納入完整考量,才不會每年燈節展出時都說得冠冕堂皇,燈節結束後卻乏人問津!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轉載】民進黨有關失業率的民調
馬英九總統應面對一再升高的失業率問題 / 2009-04-22
民主進步黨今(22)日公佈失業及兩岸協議民調,民調中心主任陳俊麟針對台灣現階段失業狀況表示,台灣目前約有11.5%共202萬人失∕待業,這與其他媒體民調的結果相近。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則表示,馬英九總統一再表示失業率不會超過6%,但蕭萬長副總統卻認為失業率會超過6%,勞委會及主計處的官員則透露4月份的失業率不會超過6%。鄭主任擔憂,會不會因為總統的一句話,讓負責調查統計的官員產生美化數字的壓力。
民調中心主任陳俊麟表示,以一般民眾所認為的失業的定義進行調查,目前有9.3%共163萬人是處於失業,且有去找工作但找不到工作的狀態,這些民眾平均與4.7個人同住,所以全國受到影響的人口數約766萬人。而有88.2%的民眾是自己找工作,只有一成是透過政府提供的管道,透過就業博覽會找工作的民眾更低到只有1.5%。在景氣預估上,和去年比較,近六成的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景氣及失業問題變得更壞。而在馬英九總統就職一周年的前夕,則有57.2%的民眾不滿意馬總統的施政表現。
以下為失業及兩岸協議民調結果:
失業及兩岸議題民調
日 期:2009年4月20日-21日
完 成 數:1062
抽樣誤差: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為 ±3.06﹪
訪問對象:20歲以上民眾
加權方式:依內政部公佈之2009年1月份人口統計資料加權年齡、性別、戶籍
1.台灣目前全體公民中,就業人口佔57.2%,非勞動人口佔31.4%,失/待業人口佔11.5%。
2.在失/待業者中,有在找工作但沒找到工作者佔81.1% ,這可定義為廣義失業人口,人數推估約為163萬人,佔全體公民的9.3%。
3.每位廣義失業者,平均與4.7人同住,故全國受失業效應影響的人口數約766萬人。
4.失業而在找工作的民眾中,有88.2%的民眾靠自我及民間管道尋找工作機會,僅10.2%透過政府提供的管道找工作。
5.和去年比較,58.3%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景氣狀況是變得更壞,8.4%民眾認為變得更好,30.9%民眾認為差不多。
6.和去年來比較,57.0%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失業問題變得更壞,8.2%民眾認為變得更好,30.0%民眾認為差不多。
7.和去年來比較,36.1%民眾認為自己是變得比較痛苦,僅8.0%民眾變得比較快樂,54.5%民眾認為是差不多。
8.和去年來比較,52.6%民眾認為家中的整體收入是減少,4.4%民眾認為是增加,41.0%民眾認為是差不多。
9.57.1%民眾不滿意馬英九總統的施政表現,34.7%民眾滿意。
10.62.8%的民眾贊成「要參與兩岸協商談判的台灣代表,若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應予以撤換」。
11.88.4%的民眾贊成「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中具體納入引渡重大經濟犯」。
12.69.3%的民眾反對「開放陸資來台,競標政府的公共工程及政府採購案」。
為什麼西門町的地磚那麼醜?
如果你到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去看看,會發現地面五顏六色,各種頗不搭調的地磚拼拼湊湊,這會不會又是台北市政府的公共藝術創作呢?
自由時報有一則相關的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3/today-taipei11.htm,我們才知道這不是創意的表現,而是市府施政能力差勁所產出的醜陋作品。
慶鋒在質詢時指出,人行道更新工程從1999年就開始進行,不涉及高深技術,現在市府還拿到三年10億元的連續預算,但是卻發生備料嚴重不足的情況,導致像西門町這樣的熱門商圈,必須以醜陋的補丁見人,市府的能力實在太差!新工處吳處長答詢時表示,他自己也覺得不合理,但受制於地磚生產廠商只有少數幾家,市府在議價與品質要求部分都居於劣勢,對此慶鋒表示無法接受。除了要求新工處必須研擬中長期的解決辦法,慶鋒也要求市府必須排除萬難,不得再出現像西門町徒步區這樣的荒謬景象!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只維護貓纜塔柱邊坡,無視居民住家落石土流!
去年薔蜜風災造成木柵指南山區發生多起嚴重走山意外,特別是位於政大御花園後方的T16塔柱與貓空纜車轉角二站上方(新光路二段74巷)的兩處崩塌地點。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日前到兩處崩塌地點會勘,卻發現市府只顧著搶修貓纜T16塔柱的邊坡,對於T16塔柱另一側轉角二站上方的嚴重走山卻草草處理,會勘當天民眾家園上方仍可看見隨時崩落的石塊,道路至今也尚未恢復通行。李慶鋒痛批市府只關心媒體焦點的T16塔柱,卻讓另一側的林姓住戶提心吊膽生活近兩百天,每個下雨的晚上都害怕家園再次被土石淹沒。
李慶鋒表示,貓空纜車轉角二站上方的走山情況極為嚴重,塔柱經過的兩側邊坡全部崩塌,泥流與落石一方面擋住新光路二段與萬壽路的連接,另一面更直接在當地住戶的上方邊坡。從去年9/28到現在共計187天,轉角二站上方的崩塌修護工程僅在沒有清除原有道路上堆積的崩塌土石進行灌漿,連電線桿都用水泥灌漿包覆起來,工程相當草率,造成該路段半年未通車;至於住戶上方的危險邊坡卻未見有任何的維護工程在進行。李慶鋒痛批市政府沒有先維護有住家在下方的危險邊坡,卻對道路進行封山式的搶救工法,根本是「阿達馬孔固力!」
根據新工處調閱的資料指出,住戶側的危險邊坡將在4月中下旬開始動工,總共需要8個月的工期,期間必須經歷梅雨季節與颱風季節的雙重考驗,李慶鋒對於工程的安全性與時程提出強烈質疑。他表示,如果在薔蜜颱風過後就積極搶修,就可以不用讓居民操心整整365天以上;但郝龍斌市長只忙著替馬前市長道歉、忙著為T16塔柱遷移地點,卻對鎂光燈沒有照到的地點漠不關心,讓這裡的居民只感覺到「台北郝危險」、「台北郝不公平」!
李慶鋒最後要求市政府必須對轉角二站上方的崩塌山坡儘速動工,並且必須提早完成工期,讓在這裡生活百年的居民免於水深火熱的擔心。另外也要求相關局處對於其他貓纜設施有施做的邊坡進行監測控管,以免在梅雨季節與颱風季節來臨時,再度發生走山或土石流的情形。
在記者會現場住戶林太太也希望市府可以盡快完成邊坡修復,不然每次下雨天都要他們撤離,他們也根本不知道要撤去那裡。李慶鋒議員也當場要求隨後趕來的新工處工務科吳錦堂主任,可以允諾找到安置林姓一家人的地方,並且用最快的速度把崩塌整治工程完成。吳錦堂主任表示將會協助找到可以安置林姓住戶一家3個月的住所,再設法讓工程順利進行!
警察開單殺很大!
一、交通警察大隊10項指標部份
根據警察局公文表示,為防制A1類交通事故(當場死亡或24小時之內死亡)並配合交通會報列管提報之重點執法項目,研提10項重點執法項目。前揭10項重點執法績效均應超過97年度之執法件數,且採A1類交通事故與10項重點執法績效統計期間累計方式,依兩者增減情形比較彼此之相對應性,區分為嚴重、待加強與正常等三級,以提醒各分局加強防制A1類交通事故及兼顧10項重點執法績效。
兩者之間是否可以證明其有效性?以大安分局、士林分局、北投分局為例:
※由上下兩個表可以得知10項重點執法績效執行很好並無法得到有效降低A1類交通事故的目的,士林分局、北投分局、大安分局對於10項重點執法績效絕大部份都有達到業績要求,但是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上半年還未結束,就已經超過標準值!可見你給基層員警一個數字去衝業績,不但徒增民眾認為員警為了績效拼命開單的負面觀感,也達不到原先希望達成的目的,事倍功半!徒勞無功!不僅如此,因為有業績必須達成,所以自然會影響員警執勤時的心態和重點,以底下的個案為例!
二、員警執勤心態部分
(1)近日接獲高先生陳情,萬盛派出所員警近日都位於羅斯福路左轉興隆路口等待開罰單,而不是以疏導交通為執行業務。
(2)木柵萬壽橋右轉木柵路的路口,也常常只見警察在遠遠的地方等待違規右轉的民眾,而不願意到路口這個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來維持行車秩序。
※ 為了要順利可以開出罰單以達到數字要求,員警只好以開罰單為首要任務,而刻意忽略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行車安全、要阻止危險的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寧可放著有危險的地方不管,也要讓民眾違規以後來開罰單!
※ 如果比較去年97年1月至3月16日的罰單數507995件,今年98年1月至3月16日的罰單數是513849件,足足多了5854張交通違規罰單。
三、10項重點執法指標本身的問題
綜觀10項重點執法指標當中,若是拿出97年3月來比較,會發現98年的目標值當中只有第7項是打五折,也就是98年希望達到的目標值只有97年的一半,只所以會有這樣的安排,我想是因為經過那麼多年的宣導,台北市民眾騎機車戴安全帽的觀念已經建立,所以要取締到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的機會必定大幅減少,所以才會在98年的目標值當中予以打五折。
但是,沒想到這一個取締項目整個台北市警察局的取締成果卻是目標值的兩倍,而且幾乎每個分局也都是超過目標值的兩倍。推測背後的原因,勢必是各個分局以及轄下的派出所,都認為這一個取締項目是最難達成的,因此有可能在抓到其他違規項目之後,紛紛與民眾協調以開立未戴安全帽來開罰,最後才會導致本來是最難達成的項目,卻是以超過兩倍的業績作收。可見這樣的業績要求不但引起民怨,還導致警員必須想方設法,竭盡所能來達成目標,甚至可能涉及偽造文書,這是警察局長官所樂見的嗎?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動物園周邊捕犬問題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動物園私藏黑色金庫,園長自肥也分紅!
簡余晏議員表示,根據「合作社法」第3之1條第2項第3款規定,「消費合作社不得以物品提供或銷售予非社員」,而且政府採購相關法令也已經於1998年陸續實施,台北市政府也於1998年9月10日訂頒「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其中第10條規定:「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應以公開方式為之」。簡余晏指出,動物園內的20個營業據點都是市有財產,是屬於全體市民的,但是現況仍有17個據點並未以公開方式委外經營,繼續由台北市立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對外營業,動物園不顧法律規定亦無視上級的督導,這種敷衍塞責、將市有財產占為己有的行徑,反映出主政者的山寨大王心態,令人無法接受!
陳建銘議員指出,自2000年以來,動物園主管機關教育局、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計部、台北市議會等各單位多次要求動物園營業據點應該要根據採購法令委外經營(詳附件),但直到今年的4月7日,動物園只有3個據點完成委外招標由麗陽公司開始營運,其他17個據點仍然由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從民2000年到2009年整整9年,不論是審計處的糾正、台北市政府的要求檢討或市議會議員的監督力量,動物園通通屢勸不聽,甚至園長在議會已經答應議員儘速改善卻言而無信,除了顯現園方行政效率低落,行政能力不及格之外,不免令人質疑是為了每年的員工分紅而遲遲不願改正,目的就是要自肥!
李慶鋒議員表示,動物園直接委託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園內的對外營業業務,包括在園內販售飲料、食物、紀念品等,每年的營業額皆可達到億元,盈餘也都有千萬元之譜;但是因為沒有依法進行委外經營,所以盈餘只要拿出50%繳庫,其餘由社員分紅,而社員就是動物園的員工。以2007年為例,繳庫之後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還有653萬可以分配,每個員工可以再額外領取20,101元的紅利(同一年度兒童育樂中心的員工只能領取858元,警察局的員工消費合作社更只有領取92元的紅利),這當中包含葉傑生園長本人也能領取,可以說入園民眾在園內消費越多,動物園官員自肥分紅也越多。
三位議員強烈要求動物園停止行政怠惰,限期將園內營業據點公開委外經營,並將向政風單位與監察院提出檢舉,絕不讓有心人士將市有財產當作黑色金庫來使用。另外對於整個動物園內所販賣的布偶等紀念品,全部都是由中國大陸製造,也希望動物園可以改用台灣製造的產品,為台灣的經濟盡一份心力,照顧台灣人民、台灣產業的生活!
2000年至今,相關單位對動物園糾正狀況
一、台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與2002年促請教育局對為民服務項目,應重新檢討依法辦理委託外包或由機關自營。但是教育局之後每年仍准予動物園逕行委託,並未確實檢討。
二、台北市政府2005年10月24日發文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05年10月17日工程稽字第09400332860號函,要求教育局督促動物園應依函釋辦理委外經營業務事宜,教育局才於2006年3月函示動物園日後應公開辦理。
三、教育局於2006年6月22日函請動物園於1年內完成委外作業。
四、審計部2007年之台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表示,(台北市審計處)2006年度辦理專案調查發現市立動物園對外經營業務逕行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經函請教育局督促該園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惟迄本處2007年11月19日抽查日止,該園仍未完成委外招標作業。
五、2008年7月只將20個營業據點中的其中3個據點提供委外給麗陽公司經營。
六、2008年11月4日李慶鋒議員教育部門質詢時,葉傑生園長承諾2009年3月6日會將其它17個營業據點完成委外招標發包。
七、2008年12月審查動物園預算時,葉傑生園長亦承諾會儘速完成所有據點委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