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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劉維公能走出與李永萍不一樣的文化路線嗎?


前幾天教育部門質詢,我問了新任文化局長劉維公四個問題,主要想瞭解他有多大的可能性,可以擺脫純然的李永萍路線。
第一個問題是文化局與文化基金會的關係,既然基金會是由台北市政府投資設立,每年又接受文化局數億元的預算補助(2011年約為2億4千萬),平均都佔文化局預算15%以上,當然就必須接受議會的監督,不能像以前一樣,發生人事酬庸、場館經營不善等爭議,甚至逃避監督,引發府會強烈對抗。
第二的問題是藝文表演預算的的分配使用。郝龍斌上一屆四年任期(2007~2010年),文化局、教育局、民政局、客委會與原民會總計執行約3億元(2億9357萬7506元)的藝文表演預算,其中文化局當然是執行預算最多的,計有2億1457萬元。而偉大的花博,短短六個月期間,同樣三局二會,藝文表演的預算就高達6億2034萬元(其中文化局部分為5億3800萬),幾乎等同市長兩任八年的藝文表演預算規模。這樣的經費使用對台北市的藝文環境的永續發展究竟是好是壞?還要繼續這種放煙火、搞動員的燒錢模式嗎?
第三點是表達對社區的非商業演出的支持。文化局的「文化就在巷子裡」每年約花費一千餘萬(2011年執行131場,1156萬元) ,希望可以有更豐富多元的表演出現在社區巷弄間,讓欣賞表演成為生活的一部份。
第四個問題是商業演出的發展(即當前所謂的定目劇)。我並不反對定目劇,也不反對台北市發展定目劇,但是對台北市目前好高騖遠、妄想一步登天的作法非常憂心。花錢蓋了兩個劇場,一個是營運劇團因票房不如預期而傳出財務危機,一個是等不到表演團體進駐,全都是有人「指定」就要定目劇,也不管表演團隊的能量、目標觀眾、行銷配套等問題。台北藝術中心可是54億元天價的劇院,竟也被指定作為定目劇演出之用,郝龍斌、李永萍頭殼壞掉可也不能把納稅人當凱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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