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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營業據點先招標後擴建!動物園圖利廠商謀回饋?

10月15日我在教育部門質詢動物園招標事宜,要求市府明查弊端。今天,我到動物園召開記者會,以下是新聞稿供大家參考。


台北市立動物園內餐飲、紀念品營業據點違反台北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長期未公開招標,其每年千萬盈餘不受議會監督,甚且成為員工私下分紅的獎金,此一問題在市議員強力要求下終於在今年8月底完成委外招標。台北市議員李慶鋒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動物園營業據點雖然完成委外招標經營,但評分標準竟然包含廠商對動物園員工的回饋計畫,而在與得標廠商完成簽約之後,動物園更違法同意擴增營業據點的使用面積,李慶鋒質疑動物園營業據點先完成招標再同意廠商擴增面積,根本是圖利廠商並且明文要求回扣,李慶鋒也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介入調查此一違法亂紀的弊案。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出動物園委外招標明文要求回饋已經不是頭一遭,2008年7月1日得標的麗陽美食生活館有限公司回饋計劃裡,甚至包含了每年提供10萬元購物現金禮券給員工使用以及每年提供10萬元「折價券」給員工使用兩項;動物園則以新聞稿澄清以上回饋都是廠商於評選時「自行提出」。李慶鋒表示,禮券與折價券由廠商自行提供,公務人員就可以收受嗎?這樣的行為合法嗎?園內服務據點對動物園員工用餐與購物折扣應該列入招標文件的基本規範,但是動物園卻將廠商回饋視為評分標準,根本是明文跟廠商要求回扣,給的回扣越多越可能得標,利用市有財產自肥!李慶鋒也指出8月底完成的服務據點招標依舊明訂員工用餐與購物折扣列入評選標準,然而動物園提供的回饋計畫表卻漏列了這兩項內容,議員質疑是否內情不單純而不敢據實提供。

李慶鋒指出動物園今年招標的服務據點分別為第2、4、5、6四區,已經於今年8月31日完成簽約;但是動物園卻在簽約後的兩星期之內同意廠商擴增使用面積,其中由石尚企業得標的第4區擴張面積竟然超過原本契約規定面積的2倍!李慶鋒表示投標廠商的規劃案原本就是依照現有面積設計,然而得標廠商在還沒有正式經營的狀況下,竟然能夠以「強化遊客服務進而需要倉儲空間及提供遊客科普教育及解說導覽」等理由與動物園協議完成擴增使用面積,不免令人懷疑動物園與得標廠商有取得相當之默契。李慶鋒質疑動物園營業據點招標案可能有人謀不臧、貪污圖利的情事,先要求廠商提出相當優惠的動物園內部回饋條件,動物園再配合得標廠商同意擴增使用面積,李慶鋒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應該立即介入調查是否有弊端,並譴責動物園以山寨大王心態自居的這種黑箱作業手法。



附件一
97年7月1日得標前區販賣站之麗陽美食生活館有限公司的回饋計
畫如下:
1 開幕期間,每日限量來店送給遊客「驚喜小禮物」、重大節慶提供大批飲料、餐點、紀念品及員工1日試吃半價優惠活動。
2 員工(含志工)購物,8折優惠。
3 每年提供10萬元購物現金禮券給員工使用
4 每年提供10萬元「折價券」給員工使用
5 個人加入「動物認養計畫」,即贈「霜淇淋兌換券」一張
6 「動物認養計畫」認養人回娘家即贈50元折價券一張
7 每月提撥3萬元,執行園區內相關關懷動物之活動、設備或研究所所需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