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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0日 星期四

2009年10月28日 星期三

營業據點先招標後擴建!動物園圖利廠商謀回饋?

10月15日我在教育部門質詢動物園招標事宜,要求市府明查弊端。今天,我到動物園召開記者會,以下是新聞稿供大家參考。


台北市立動物園內餐飲、紀念品營業據點違反台北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長期未公開招標,其每年千萬盈餘不受議會監督,甚且成為員工私下分紅的獎金,此一問題在市議員強力要求下終於在今年8月底完成委外招標。台北市議員李慶鋒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動物園營業據點雖然完成委外招標經營,但評分標準竟然包含廠商對動物園員工的回饋計畫,而在與得標廠商完成簽約之後,動物園更違法同意擴增營業據點的使用面積,李慶鋒質疑動物園營業據點先完成招標再同意廠商擴增面積,根本是圖利廠商並且明文要求回扣,李慶鋒也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介入調查此一違法亂紀的弊案。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指出動物園委外招標明文要求回饋已經不是頭一遭,2008年7月1日得標的麗陽美食生活館有限公司回饋計劃裡,甚至包含了每年提供10萬元購物現金禮券給員工使用以及每年提供10萬元「折價券」給員工使用兩項;動物園則以新聞稿澄清以上回饋都是廠商於評選時「自行提出」。李慶鋒表示,禮券與折價券由廠商自行提供,公務人員就可以收受嗎?這樣的行為合法嗎?園內服務據點對動物園員工用餐與購物折扣應該列入招標文件的基本規範,但是動物園卻將廠商回饋視為評分標準,根本是明文跟廠商要求回扣,給的回扣越多越可能得標,利用市有財產自肥!李慶鋒也指出8月底完成的服務據點招標依舊明訂員工用餐與購物折扣列入評選標準,然而動物園提供的回饋計畫表卻漏列了這兩項內容,議員質疑是否內情不單純而不敢據實提供。

李慶鋒指出動物園今年招標的服務據點分別為第2、4、5、6四區,已經於今年8月31日完成簽約;但是動物園卻在簽約後的兩星期之內同意廠商擴增使用面積,其中由石尚企業得標的第4區擴張面積竟然超過原本契約規定面積的2倍!李慶鋒表示投標廠商的規劃案原本就是依照現有面積設計,然而得標廠商在還沒有正式經營的狀況下,竟然能夠以「強化遊客服務進而需要倉儲空間及提供遊客科普教育及解說導覽」等理由與動物園協議完成擴增使用面積,不免令人懷疑動物園與得標廠商有取得相當之默契。李慶鋒質疑動物園營業據點招標案可能有人謀不臧、貪污圖利的情事,先要求廠商提出相當優惠的動物園內部回饋條件,動物園再配合得標廠商同意擴增使用面積,李慶鋒要求台北市政府政風處應該立即介入調查是否有弊端,並譴責動物園以山寨大王心態自居的這種黑箱作業手法。



附件一
97年7月1日得標前區販賣站之麗陽美食生活館有限公司的回饋計
畫如下:
1 開幕期間,每日限量來店送給遊客「驚喜小禮物」、重大節慶提供大批飲料、餐點、紀念品及員工1日試吃半價優惠活動。
2 員工(含志工)購物,8折優惠。
3 每年提供10萬元購物現金禮券給員工使用
4 每年提供10萬元「折價券」給員工使用
5 個人加入「動物認養計畫」,即贈「霜淇淋兌換券」一張
6 「動物認養計畫」認養人回娘家即贈50元折價券一張
7 每月提撥3萬元,執行園區內相關關懷動物之活動、設備或研究所所需經費。







2009年9月16日 星期三

關鍵報告---選區巡迴座談

原本八月份就要舉辦選區巡迴座談,因為風災水災的緣故,順延到九月份開始。
這次預計辦理10場,已經有6場安排妥當,內容除了問政報告與現場服務之外,也希望就ECFA議題邀請專家進行討論。當然啦,時間允許的話,座談會的話題是不設限的。
座談會場次如下,誠懇邀請大家撥冗出席!

大安區

時間

地點

地址

9/22星期二 晚上七點

凌厝

四維路17037

10/1星期四 晚上七點

龍泉里辦公處

泰順街42-9

10/7星期三 晚上七點

通化福德宮地下室

通化街3950

文山區

時間

地點

地址

9/18星期五 晚上七點

景行社區活動中心

羅斯福路六段3937

9/25星期五 晚上七點

木新里辦公處

永安街2218

10/9星期五 晚上七點

興隆宮

興隆路3229巷臨52

2009年9月10日 星期四

乘風奮起的雄鷹-88水災紀念音樂會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多個社運團體將於9月12日(星期六)晚上六點舉辦乘風奮起的雄鷹-88水災紀念音樂會,地點在台北市士林官邸,希望大家踴躍參與,並請各位好友協助宣傳,謝謝!詳細情形請見環保聯盟官網http://www.tepu.org.tw/?p=970&cat=1

2009年8月28日 星期五

達賴喇嘛為台灣88風災災民祈福南部行程

以下訊息引用自台灣青年逆轉本部 Guts United, TAIWAN 的文章

達賴喇嘛為台灣88風災災民祈福行程


主辦單位:達賴喇嘛西藏宗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屏東縣 高雄縣 高雄市 台南縣 台南市 嘉義縣 雲林縣

活動內容與地點:

98/08/31
星期一10:00—11:00
達賴喇嘛蒞台,國內外媒體記者會蓮潭會館B1國際廳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電話:(07)341-3333

13:00—16:00
達賴喇嘛探訪災民

98/09/01
星期二13:00—16:00
達賴喇嘛公開演講並為災民祈福高雄綜合體育館(高雄巨蛋
)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77號(博愛路與新庄仔路口)
電話:(07)974-9888

98/09/02
星期三10:00—12:00
達賴喇嘛與單國璽樞機主教對談漢神巨蛋9樓宴會廳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博愛二路777號9樓(博愛路與新庄仔路口)
電話:(07)555-918

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202兵工廠遷案 綠促檢調偵辦(轉載)

本文引用自2009年7月23日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綠營民代昨繼續追擊「南港二○二兵工廠」遷移案,質疑國防部說詞反覆,北市府也對所屬都發局下封口令,必有隱情,且相關運作可能另涉違反遊說法,甚至涉及洩密,檢調應主動偵辦。

郭台銘與會否 國防部說詞反覆

南港二○二兵工廠位於忠孝東路七段南側,廣達一百八十五公頃,內有生產製造中心、兵工廠及愛國者飛彈連。若依目前規劃全廠遷移,撥二十五公頃給中研院成立國家生技園區後,還有一百六十公頃可供開發。房產業者估算,此案的土地開發利益高達數千億元。

立 委高志鵬昨與台北市議員李慶鋒再召開記者會。李慶鋒質疑,為何市府要對都發局下達封口令?為何郭台銘自己不說明,要委由郝龍斌回應?此案若真如郝龍斌所 言,是重要都市更新案,為何北市府拿不出任何規劃報告?這分明就是郭台銘向馬英九要國防部土地,由郝龍斌充當居中的白手套,郝龍斌不要想拿都市更新來包裝 這麼龐大的利益輸送案。

高志鵬也質疑,對郭台銘是否隨台北市長郝龍斌拜會國防部,研討二○二兵工廠遷廠規劃方案,為何國防部發言人前天傍晚 先說「沒有非國防部人士與會」,後又以新聞稿表示「隨同前來的人員,國防部尊重地方政府之安排」?說辭前後不一,不但間接證實郭台銘的與會,更坐實內情必 不單純。

高表示,軍方有人告訴他,郭台銘的計畫是在當地蓋大型購物中心,而非郝龍斌所稱的研發中心,國防部與北市府應說清楚,為何郭台銘能夠與會,甚至能要求修改搬遷計畫?

若未做遊說登記 將違反遊說法

高志鵬也說,若郭台銘赴國防部未做遊說登記,就違反遊說法,郭台銘、郝龍斌、國防部長陳肇敏都應受罰;如果郭台銘聽取簡報後取走資料,更違反刑法中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的相關規定,檢調機關應主動偵辦。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議員:世界第一…大笑話(轉載)

本文引用自2009年7月11日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劉力仁/台北報導〕木柵內湖線停擺當機,台北市議員紛紛痛批市府搶著通車,木柵線與內湖線測試不足、整合不良,導致此次嚴重事故,北市府極力宣傳的「台北捷運系統穩定度世界第一」,變成一個國際大笑話。

議 員李慶鋒、李彥秀說,這起事故根本是內湖線搶通的後遺症,木柵線與內湖線的機電系統完全不同,系統測試不足,為了搶通內湖線,忽略穩定度的要求,才會造成 這起事故,耗費龐大社會成本,市府一再吹牛說「台北捷運系統穩定度全世界第一」,這次卻鬧了大笑話,民眾很擔心內湖線會變成「第二個貓纜」。

李 慶鋒說,內湖線通車前的履勘檢驗報告就曾指出,內湖線「行控中心接收的誤警訊甚多,未達穩定狀態」,「列車失聯問題仍偶有發生」,「故障與警訊顯示甚多, 輕重緩急不易區別」,「通訊與號誌系統欠穩定,偶有失聯情況,必須調整」,他私下請教多位捷運專家,他們都認為木柵內湖線恐怕一年之內都不會穩定,可能經 常發生類似問題。

議員王浩說,木柵線與內湖線兩套系統不同,銜接之後全長廿五.七公里,成為全世界最長的無人駕駛運輸系統,兩個系統硬湊在 一起,先天不良、後天失調,才會出包連連,這次所幸三列車都停在高架段容易疏散,一旦列車在松山機場及基隆河下方的隧道停擺,必須讓旅客摸黑走出隧道,民 眾生命安全逃生都是極大問題。

消基會促找出真正問題 積極處理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內湖線一再出狀況,顯示系統方面真正的問題並沒有找到,捷運公司要面對問題積極處理,才不會打擊長久以來消費者對捷運建立的信心。


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六歲的孩子有什麼錯嗎?放過趙翊安,饒了下一代吧!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希望所謂的「有品運動」從趙翊安入學一事做起,更希望NCC依法出來講話,要媒體放過孩子,展開自 律,即日起不再追逐趙翊安及他未來入學的學校,也不要對趙翊安未來的同學隨機採訪。議員表示,趙翊安是台北市居民,但如果台北城連這樣的一個學生都無法保 護,都讓孩子入學心生懼怕,無法讓孩子體會到校方伸出雙手熱烈歡迎,而被迫遠離家園就學,這是做為台北人的悲哀。

議員並抨擊台北市長郝龍 斌昨天對此事的評論,議員質疑郝市長還沒有積極歡迎趙翊安在台北入學,反而以批評議員逞口舌為職志,這是以政黨之私傷害學童受教育的權利。針對趙翊安在幼 稚園時即受同學嘲弄欺侮,議員也呼籲學生家長們不要讓大人的政治態度影響孩子,進而對六歲的小孩子政治迫害,逼使這樣的小孩子必須離鄉就學。

議 員表示,衛星事業同業公會曾在幾項事件中展現自律,一是各電視台聯合簽署不灌票公約,二是在王水事件洪曉慧出獄後協議不跟拍,所以洪曉慧出獄第二天中午電 視媒體「集體撤守」。議員呼籲媒體們再次展現對人權、對下一代小孩受教權的尊重,展開集體自律,不再跟拍陳幸妤的孩子,不再守候趙翊安學校影響下一代心 靈。

議員指出,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釋字第626號也說明憲法條 文旨在確保人民享有接受各階段教育的公平機會,趙翊安是依法入學;「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凡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趙翊安也是要依規 定在戶籍地到博愛國小報到入學,但最近媒體SNG訪問學童,討論歡不歡迎趙翊安的表態氣氛,不但違憲,也侵害孩子快樂上學的受教權。

議員 舉彭明敏回憶錄「逃亡」一書內容指出,彭明敏回憶1965年時,他的孩子在學校寫周記,別的同學的隔日發回,他兒女的周記卻送警備總部檢查一周後才發回, 孩子們在學校被另眼看待的痛苦無法言喻。他二哥兒子在學校作文寫「我最尊敬的人」,據說全校都寫蔣總統,只有他寫「我的叔叔彭明敏」,卻遭老師通知家長說 「你的兒子思想有問題。」過去政治人物的小孩飽受同學異樣眼光,當年多少家長、同學也是隔絕政治犯兒女,多少家長要政治犯兒女上台罰站恥笑?當年的台灣是 可笑荒謬年代,但,21世紀的當代台灣又有比較好嗎?陳幸妤的兒子何辜?六歲小孩何辜?想要念個書竟遭排斥,還有人去學校網站留言表態不想與他同學,還有 家長在校門接受訪問表態,這代表我們的人權觀念停留在廿世紀七零年代。

議員並向NCC及各媒體主管們喊話,「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 「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四、傷害兒童身心健康」,再依第4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播送節目或廣告,違反第21條第3款至第6 款規定之一者,…電視事業處五千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廣播事業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議員邀集教育局、博愛國小校方參加會議,呼籲希望媒 體自律,不論趙翊安念那個學校都不再去拍攝學校學童,不要讓攝影機、SNG車出現在小孩子面前,以免影響同儕關係。

此外,議員也要求校方調查日前在校方留言板裡面辱罵言論的IP(如圖檔),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不當言論。

議 員也希望台北市長郝龍斌、以及博愛國小再次向趙翊安及家人展現歡迎入學,有教無類的保證,「教師法」第17條規定,教師應「…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 益…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如果趙翊安最後沒在台北市博愛國小就學, 這個傷痕將會在博愛國小校史及台北市教育史上留下深刻的烙印。

2009年6月26日 星期五

ECFA公投連署書下載

民進黨版ECFA公投連署書請到此下載 http://www.dpp.org.tw/upload/news/20090614125557_link.pdf ,列印填具相關資料簽章後,繳交至中央黨部、全國各縣市黨部或公職服務處。

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轉載】北市啟動台北市志續修工作

本新聞稿引用自以下市府網站,為免文字逸失,特全文轉載!
http://www.taipei.gov.tw/cgi-bin/Message/MM_msg_control?mode=viewnews&ts=463626fc:6ca2

台北市政府新聞稿
發稿單位:新聞處第四科
發稿日期:94年9月19日
聯 絡 人:陳譽馨
聯絡電話:2720-5892


北市啟動台北市志續修工作預計歷時5年編纂完成
馬市長指市志是未來「市史」籲全力以赴兼顧時代性

台 北市長馬英九昨(19)日聽取續修台北市志簡報,本次台北市志編纂預計需時5年,98年底出版。馬市長表示,相較於過去的社會環境,最近10幾年來全球變化急遽,尤其現在已是資訊爆炸時代,如何加速更新,加入新思維,吸引更多人參考台北市志相當重要。他並強調,修志不是一件冷門的工作,尤其這是經由市府官方核准,具一定公信力,未來歷史記載也是依此為準,呼籲大家要重視這項工作。


馬市長昨天上午主持表示「台北市志續修指導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表示,15年編纂一次的台北市志,上次編纂市志時間是斷代至民國70年,迄今已經20年未增補。

馬市長強調該項工作的重要性,他認為,相較於民國70年的社會環境,最近10幾年來全球變化急遽,主辦單位可參考類似大英百科全書、大美百科全書,不能抱殘守缺,時間、精力、金錢都不能浪費,作為外界重要資訊來源。此外,隨著社會快速變動,例如全世界人口普查10年進行一次,因此未來修志年限不排除再做調整。

由北市文獻委員會主辦的「續修台北市志」工作,計畫以5年時間籌備、撰稿、審查、出版,將自民國70年來北市的歷史全面納入並予以完整呈現,明確記述時代思潮及發展內涵,將是一項具指標性的北市文獻寶典。本次纂修的斷代從民國71年起至95年12月底,另為完整呈現光復以來北市的發展與變遷,民國34年10月至70年底的史料也會予以增補,因此雖名為「續修」,同時兼具「增補」功能,是其他縣市志書少有的特色。

文獻會表示,依據規劃,續修台北市志內容包括卷首、卷尾、大事記,另有8志各1卷、合計11卷、48篇。卷一大事記、卷二土地志(含都市發展篇、地理篇、氣候篇、生態篇、名勝古蹟篇)、卷三社會志(人口篇、氏族篇、族群篇、婦女篇、語言篇、風俗篇、宗教篇)、卷四政事志(行政篇、自治選舉篇、戶政警政篇、役政篇、社政篇、地政篇、公共建設篇、衛生環保篇、黨政篇、社團篇)、卷五經濟志(經濟發展篇、產業篇、商業篇、金融篇、物價篇、合作事業篇、公用事業篇、財税記政篇)、卷六交通志(運輸篇、捷運篇、郵務篇、電信篇、觀光篇)、文教志(文化行政篇、文化事業篇、教育行政篇、社會教育篇、體育篇)、卷八學藝志(學術思想篇、科技篇、文學篇、藝術篇、大眾文化篇、圖書文獻篇)、卷九人物志(傳記篇、人物表篇)。

文獻會指出,本次採民國紀年,附以公元紀年,日劇時期加註日本紀年,大事記採編年體。至於人物志採用傳及表兩種體裁,收錄對北市發展有重要影響的人物,但不受北市籍貫限制;另一為出生於北市,且對台灣有重要貢獻的人物。

文化局長廖咸浩表示,去年台北建城120週年,提醒大家歷史文化的重要性,更突顯該部是市志的重要。文獻會希望透過有計畫的撰述,讓北市歷史沿革、自然環境、社會人文、財經金融、教育文化、先賢耆德等,為市民所知,並經由科學方法運用,製作索引,兼具百科全書及工具書的功能。該資訊也會予以電子化,夠過電腦網路,展現北市歷史發展的活力。

在聽取各局處討論後,馬市長表示,這是一項嶄新的嘗試,他並指示各局處提出問題再行研議,同時進行必要的修正。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事業廢水重創護魚河流,市府視而不見?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位於政大二期重劃區旁的護魚生態河流,連續二日遭受可能來自於建築工地排放的事業廢水污染,導致整條河流從中游開始呈現乳白色,嚴重影響水質以及當地的生態環境。三位議員要求市政府環保局、建管處等相關官員立即查出污染源頭,給予破壞生態的業者嚴厲懲罰,並且儘速恢復河川的景觀與環境。


李慶鋒議員昨日(5日)中午接獲民眾電話,指稱位於政大二期重劃區旁的小坑步道生態護魚河流,遭人任意排放廢水,雖不知何時開始出現污染行為,但已於4日下午4時左右拍攝照片存證。李慶鋒辦公室立即於昨日下午前往現場,發現仍然有大量的白色廢水湧入這條禁止釣魚、捕魚的護魚生態河流,顯見污染行為已整整超過24小時。李慶鋒昨日除採集遭污染的溪水之外,也決定於今日會同環保局、建管處以及文山區公所共同前往現場會勘,希望可以找出污染源頭,嚴懲破壞河川生態的惡劣廠商。

簡余晏議員也表示,沿著這條河流都是依照生態工法,建立一段一段的魚梯,好讓魚兒可以有適當的生存空間,在沒有受到污染的上游,在河裡也的確可以看到有很多的魚群,可見是多年來護魚有成的結果,是當地居民共同努力以及重視生態保育的成績,我們不希望看到多年來努力的成績就這樣毀於一旦,市府口口聲聲說要營造一個生態台北城,天天在喊著「台北好好看」,卻沒有注意到在台北的角落有一條原本真正好好看的河流正在嗚咽著,市府必須趕緊做好補救措施!

陳建銘議員指出,在污水進入河流的上方,可以看到有很多建築工地正在施工,再加上現場看到的污染水流的方位,合理懷疑就是這幾個工地其中一個施工所排放出來的廢水,市府相關單位不僅要趕快阻止這一次的汙染,還要設法想出未來相關建築工地類似工程的廢水要如何處理,否則還有其他幾個工地正在施工,難保不會又順著這個水道排放進入這條河流,如果等到污染發生一次再來處理一次,這樣是防不勝防的,也不是長久之計,一條河流哪能禁得起幾次的污染!

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三位議員最後要求市府馬上查明這一次排放廢水污染的工地,立即阻止污染廢水繼續排入這條河流,不要再罹患末梢神經痲痺症,否則這條步道天天都有許多民眾來這裡運動散步,市府補救動作越慢,生態破壞的程度越嚴重,只會讓民眾將「台北好好看」當作笑話!

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市府「劫安特」,公共自行車系統竟偷接交通號誌電源!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簡余晏今日前往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口會勘「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議員指出該系統自3月11日試營運開始,常見的小故障不斷發生,更離譜的是該系統的供電竟然是偷接各路口交通號誌的電氣設備。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的設置規模與正式營運時間遠比高雄市慢一大步,市府為了趕進度而便宜行事的作為不但是市民最差的表率,更可能造成相關的違法問題;議員要求市府即刻改正荒腔走板的行為,別以「惡小而為之」的心態來處理市政問題。

李慶鋒議員表示自己是自行車的愛好者,在多次使用試營運的租賃系統時常遭遇系統小故障,租賃站的路線資訊看板甚至是24小時燈火通明的狀態,完全不符合市府節能省碳的政策。經向交通局調閱資料發現,已經委外經營的自行車租賃系統相關用電竟然是「偷接」各路口交通號誌的電氣設備!李慶鋒質疑該系統現在已由民間的捷安特公司得標經營,市府為何允許其接用交通號誌的電源,讓台北市民的納稅錢幫民間公司支付電費;李慶鋒批評市政府這樣偷雞摸狗的行為是「惡小而為之」的不良心態,也提醒市府弊案的產生都是從這樣的心態發展而來。

陳建銘議員提出都發局的回覆資料指出,同樣是市府重要政策的「街道家具案」,目前13條路線中有8條未能正式啟用,原因就是都發局、柏泓公司和台電之間的用電工程尚未施作完畢,所以無法查驗啟用。當初柏泓公司也曾表示希望可以另外設置電錶,付費使用交通號誌或路燈的電源,好讓整個工程可以更快推動,但是都發局也明確的回應「街道家具無法使用路燈及交通號誌電源,係考量號誌控制器之供電穩定性及安全性與後續管路維護之責任分界等問題」,可見像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這樣偷接交通號誌的電源,對於交通號誌的安全性是會有相當影響的,身為交通號誌設施的主政機關交通局,卻反而枉顧市民的生命安全,一但發生意外相關人員難辭其咎!

簡余晏議員表示市府的施政仍然是短視近利,不但沒有做好整體規劃,造成偷紅綠燈電這種荒腔走板的鬧劇在台北市上演,讓台北市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而未來自行車租賃系統正式營運以後,台北市民也要付出比高雄市民更多的錢才能享受公共自行車;簡余晏指出在會員制部份高雄市的會費全部比台北市便宜,成為會員後每30分鐘台北市民也要多花費10元,在非會員制部分也是如此,甚至連押金都比高雄市貴1000元,是台北市民的錢比較好賺嗎?希望市府可以給市民一個更便宜的收費標準來推廣這個政策!

三位議員表示5月1日台北市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就要正式收費營運,如果系統故障問題、偷電行為與收費標準問題沒有解決,5月1日就不得正式收費營運!三位議員也嚴正警告市府,不要把台北市民當作傻瓜,不但讓廠商使用免費的電,又還要付出比別人高的價格才能使用自行車這項公共服務。

台北市跟高雄市差不多同步推動公共自行車租賃系統,孰優孰劣也許見仁見智,站在台北市議員的挑剔立場,希望台北市多加油一下!附上比較表,大家公評囉。

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

四成PDA手機閒置,市府錢花得很瞎!

這是我在民政部門的質詢,市府真的很會花錢!


民政局花費610萬購買PDA手機,政策成效不彰,
高達四成的里長不會使用也從未使用過!


李慶鋒議員於971020民政部門質詢時,曾經要求研考會針對民政局使用97年度台北市地方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購置里長多功能電子通訊機的政策,在民政局教育訓練結束後3個月,進行調查及考核報告,來評估此政策是否有達到預期效果。研考會於983639-13日,完成了此項調查,李慶鋒議員也特別在今日4/23日的民政部門質詢中提出此項調查報告中突顯的問題:


李慶鋒議員首先指出此份問卷回收比例偏低,台北市有449位里長,而這項調查問卷竟然只有成功回收117人,比例為26.1%,這個問卷調查的對象是如此明確,請問有哪一個里長是民政局和研考會找不到的?只回收1/4的比例,可見這項調查只是隨便做做,敷衍了事!


李慶鋒議員接著說明在問卷的第二題中可以看出在民政局的教育訓練3個月後,還有將近40%的里長不會操作使用PDA手機,這就表示民政局的教育訓練失敗;第三題中顯示高達41.9%的里長,從未使用過台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總價6106400元,單價13600PDA手機來執行市政相關業務,這就表示功能沒有發揮,成效不彰,民政局政策是失敗的;第四題中也看出認為PDA手機對於協助市容查報、通報防災災情,傳遞市政訊息、各局處通知重要會議及接聽公務電話有幫助的里長,只有47.9%,不到一半,連最主要的功能都不到一半認為有幫助,完全跟民政局當初預期的效果大打折扣,一口氣就是打五折!


李慶鋒議員表示從這份報告可以看出,民政局的這項政策完全沒有達到預期的功效,浪費高達6106400元,不但對於里長執行業務沒有實質效果,反而造成里長保管手機的負擔!還是動用為了因應緊急情況而編列的市府第二預備金經費,民政局黃呂錦茹局長應該徹底檢討此項政策,停止好大喜功的作法,要把市民的血汗錢花在刀口上!


附上研考會的問卷供各位參考



哞哞牛真的遇害了!

我很關心台北燈節以及年度主燈的再利用, 特別是豬年主燈慘遭分屍棄置內湖焚化廠之後, 我就一直盯著這個問題. 我的出發點是, 燈節需要重新定位,不能年年鋪張浪費卻又毫無新意, 必須加入公共藝術以及永續利用的觀念, 從發想, 策展, 燈會與再利用, 應該有一翻興革.
去年, 文化局對鼠年主燈進行了再設置的計畫, 今年, 民政局的牛年主燈下場如何呢?燈節預算由鼠年的2500萬增加到牛年的4000萬, 哞哞牛還威風的替聽障奧運打廣告, 想不到還是慘遭分屍, 真的是ㄧ年不如一年!以下是今天記者會的新聞稿.


千萬主燈解體消失,台北燈節好浪費!

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三位議員於4/2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歷年的台北燈節主燈都在五光十色中絢爛落幕,然後被默默的當作垃圾丟棄,然而在資源再生、環保意識高漲的聲浪中,從去年鼠年開始,市府也從善如流決定執行「台北燈節主燈再設置計畫」,讓這些主燈可以成為再利用的公共藝術,繼續在各個地方裝置展覽。但是在三位議員深入了解後發現,去年文化局主辦的鼠年主燈「金鼠娶親」以及今年民政局主辦的牛年主燈「哞哞」,一個不知去向,一個即將被當作廢五金變賣,再一次戳破市府說一套做一套敷衍外界的謊言!







簡余晏議員根據向民政局調閱的資料指出,今年牛年的主燈「哞哞」同時也是聽障奧運燈區的主燈,更是花費了854萬來製作,原本台北市府打算在燈節結束後移往聽奧比賽場地續展,但是礙於運送、維護管理經費過高以及沒有企業願意認養的問題,市府民政局目前是把這個主燈「哞哞」放在承辦燈節廠商的倉庫內,正式宣告854萬的「哞哞」不續展,要當做廢五金來變賣,馬上就要舉辦聽奧了,那麼好的宣傳、展覽時機,聽奧的主燈卻要被解體,真是令人不勝唏噓!

陳建銘議員表示從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市府的施政仍然是短視近利,根本沒有落實「永續、環保、節能」的「台北燈節主燈再設置計畫」,只是空口說白話做做樣子,讓兩年總共花費了1384萬製作的主燈被當作廢棄物處理,根本是「台北好浪費」。三位議員呼籲郝市長如果要以節能省碳來當做施政目標,就要說到做到以身作則才有可能有成果,每年都會展出的主燈,在徵選設計規劃燈節的廠商時,就應該把主燈再設置計畫一併納入完整考量,才不會每年燈節展出時都說得冠冕堂皇,燈節結束後卻乏人問津!

2009年4月22日 星期三

【轉載】民進黨有關失業率的民調

本文引用自http://docs.google.com/Doc?id=dg744z38_0gn2wc7fr

馬英九總統應面對一再升高的失業率問題 / 2009-04-22


民主進步黨今(22)日公佈失業及兩岸協議民調,民調中心主任陳俊麟針對台灣現階段失業狀況表示,台灣目前約有11.5%共202萬人失∕待業,這與其他媒體民調的結果相近。文宣部主任鄭文燦則表示,馬英九總統一再表示失業率不會超過6%,但蕭萬長副總統卻認為失業率會超過6%,勞委會及主計處的官員則透露4月份的失業率不會超過6%。鄭主任擔憂,會不會因為總統的一句話,讓負責調查統計的官員產生美化數字的壓力。

民調中心主任陳俊麟表示,以一般民眾所認為的失業的定義進行調查,目前有9.3%共163萬人是處於失業,且有去找工作但找不到工作的狀態,這些民眾平均與4.7個人同住,所以全國受到影響的人口數約766萬人。而有88.2%的民眾是自己找工作,只有一成是透過政府提供的管道,透過就業博覽會找工作的民眾更低到只有1.5%。在景氣預估上,和去年比較,近六成的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景氣及失業問題變得更壞。而在馬英九總統就職一周年的前夕,則有57.2%的民眾不滿意馬總統的施政表現。

以下為失業及兩岸協議民調結果:

失業及兩岸議題民調

日 期:2009年4月20日-21日

完 成 數:1062

抽樣誤差: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約為 ±3.06﹪

訪問對象:20歲以上民眾

加權方式:依內政部公佈之2009年1月份人口統計資料加權年齡、性別、戶籍


1.台灣目前全體公民中,就業人口佔57.2%,非勞動人口佔31.4%,失/待業人口佔11.5%。


2.在失/待業者中,有在找工作但沒找到工作者佔81.1% ,這可定義為廣義失業人口,人數推估約為163萬人,佔全體公民的9.3%。


3.每位廣義失業者,平均與4.7人同住,故全國受失業效應影響的人口數約766萬人。


4.失業而在找工作的民眾中,有88.2%的民眾靠自我及民間管道尋找工作機會,僅10.2%透過政府提供的管道找工作。


5.和去年比較,58.3%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景氣狀況是變得更壞,8.4%民眾認為變得更好,30.9%民眾認為差不多。


6.和去年來比較,57.0%民眾認為目前台灣的失業問題變得更壞,8.2%民眾認為變得更好,30.0%民眾認為差不多。


7.和去年來比較,36.1%民眾認為自己是變得比較痛苦,僅8.0%民眾變得比較快樂,54.5%民眾認為是差不多。


8.和去年來比較,52.6%民眾認為家中的整體收入是減少,4.4%民眾認為是增加,41.0%民眾認為是差不多。


9.57.1%民眾不滿意馬英九總統的施政表現,34.7%民眾滿意。


10.62.8%的民眾贊成「要參與兩岸協商談判的台灣代表,若違反利益迴避原則應予以撤換」。


11.88.4%的民眾贊成「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中具體納入引渡重大經濟犯」。


12.69.3%的民眾反對「開放陸資來台,競標政府的公共工程及政府採購案」。

為什麼西門町的地磚那麼醜?



如果你到西門町行人徒步區去看看,會發現地面五顏六色,各種頗不搭調的地磚拼拼湊湊,這會不會又是台北市政府的公共藝術創作呢?

自由時報有一則相關的報導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jan/13/today-taipei11.htm,我們才知道這不是創意的表現,而是市府施政能力差勁所產出的醜陋作品。



慶鋒在質詢時指出,人行道更新工程從1999年就開始進行,不涉及高深技術,現在市府還拿到三年10億元的連續預算,但是卻發生備料嚴重不足的情況,導致像西門町這樣的熱門商圈,必須以醜陋的補丁見人,市府的能力實在太差!新工處吳處長答詢時表示,他自己也覺得不合理,但受制於地磚生產廠商只有少數幾家,市府在議價與品質要求部分都居於劣勢,對此慶鋒表示無法接受。除了要求新工處必須研擬中長期的解決辦法,慶鋒也要求市府必須排除萬難,不得再出現像西門町徒步區這樣的荒謬景象!

2009年4月15日 星期三

只維護貓纜塔柱邊坡,無視居民住家落石土流!



去年薔蜜風災造成木柵指南山區發生多起嚴重走山意外,特別是位於政大御花園後方的T16塔柱與貓空纜車轉角二站上方(新光路二段74巷)的兩處崩塌地點。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李慶鋒日前到兩處崩塌地點會勘,卻發現市府只顧著搶修貓纜T16塔柱的邊坡,對於T16塔柱另一側轉角二站上方的嚴重走山卻草草處理,會勘當天民眾家園上方仍可看見隨時崩落的石塊,道路至今也尚未恢復通行。李慶鋒痛批市府只關心媒體焦點的T16塔柱,卻讓另一側的林姓住戶提心吊膽生活近兩百天,每個下雨的晚上都害怕家園再次被土石淹沒。

李慶鋒表示,貓空纜車轉角二站上方的走山情況極為嚴重,塔柱經過的兩側邊坡全部崩塌,泥流與落石一方面擋住新光路二段與萬壽路的連接,另一面更直接在當地住戶的上方邊坡。從去年9/28到現在共計187天,轉角二站上方的崩塌修護工程僅在沒有清除原有道路上堆積的崩塌土石進行灌漿,連電線桿都用水泥灌漿包覆起來,工程相當草率,造成該路段半年未通車;至於住戶上方的危險邊坡卻未見有任何的維護工程在進行。李慶鋒痛批市政府沒有先維護有住家在下方的危險邊坡,卻對道路進行封山式的搶救工法,根本是「阿達馬孔固力!」



根據新工處調閱的資料指出,住戶側的危險邊坡將在4月中下旬開始動工,總共需要8個月的工期,期間必須經歷梅雨季節與颱風季節的雙重考驗,李慶鋒對於工程的安全性與時程提出強烈質疑。他表示,如果在薔蜜颱風過後就積極搶修,就可以不用讓居民操心整整365天以上;但郝龍斌市長只忙著替馬前市長道歉、忙著為T16塔柱遷移地點,卻對鎂光燈沒有照到的地點漠不關心,讓這裡的居民只感覺到「台北郝危險」、「台北郝不公平」!

李慶鋒最後要求市政府必須對轉角二站上方的崩塌山坡儘速動工,並且必須提早完成工期,讓在這裡生活百年的居民免於水深火熱的擔心。另外也要求相關局處對於其他貓纜設施有施做的邊坡進行監測控管,以免在梅雨季節與颱風季節來臨時,再度發生走山或土石流的情形。



在記者會現場住戶林太太也希望市府可以盡快完成邊坡修復,不然每次下雨天都要他們撤離,他們也根本不知道要撤去那裡。李慶鋒議員也當場要求隨後趕來的新工處工務科吳錦堂主任,可以允諾找到安置林姓一家人的地方,並且用最快的速度把崩塌整治工程完成。吳錦堂主任表示將會協助找到可以安置林姓住戶一家3個月的住所,再設法讓工程順利進行!

警察開單殺很大!

李慶鋒4月10日警衛部門質詢



一、交通警察大隊10項指標部份

根據警察局公文表示,為防制A1類交通事故(當場死亡或24小時之內死亡)並配合交通會報列管提報之重點執法項目,研提10項重點執法項目。前揭10項重點執法績效均應超過97年度之執法件數,且採A1類交通事故與10項重點執法績效統計期間累計方式,依兩者增減情形比較彼此之相對應性,區分為嚴重、待加強與正常等三級,以提醒各分局加強防制A1類交通事故及兼顧10項重點執法績效。

兩者之間是否可以證明其有效性?以大安分局、士林分局、北投分局為例:




※由上下兩個表可以得知10項重點執法績效執行很好並無法得到有效降低A1類交通事故的目的,士林分局、北投分局、大安分局對於10項重點執法績效絕大部份都有達到業績要求,但是A1類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在上半年還未結束,就已經超過標準值!可見你給基層員警一個數字去衝業績,不但徒增民眾認為員警為了績效拼命開單的負面觀感,也達不到原先希望達成的目的,事倍功半!徒勞無功!不僅如此,因為有業績必須達成,所以自然會影響員警執勤時的心態和重點,以底下的個案為例!

二、員警執勤心態部分


(1)近日接獲高先生陳情,萬盛派出所員警近日都位於羅斯福路左轉興隆路口等待開罰單,而不是以疏導交通為執行業務。


(2)木柵萬壽橋右轉木柵路的路口,也常常只見警察在遠遠的地方等待違規右轉的民眾,而不願意到路口這個容易發生事故的地方來維持行車秩序。

※ 為了要順利可以開出罰單以達到數字要求,員警只好以開罰單為首要任務,而刻意忽略最重要的任務是確保行車安全、要阻止危險的發生,而不是守株待兔,寧可放著有危險的地方不管,也要讓民眾違規以後來開罰單!
※ 如果比較去年97年1月至3月16日的罰單數507995件,今年98年1月至3月16日的罰單數是513849件,足足多了5854張交通違規罰單。



三、10項重點執法指標本身的問題

綜觀10項重點執法指標當中,若是拿出97年3月來比較,會發現98年的目標值當中只有第7項是打五折,也就是98年希望達到的目標值只有97年的一半,只所以會有這樣的安排,我想是因為經過那麼多年的宣導,台北市民眾騎機車戴安全帽的觀念已經建立,所以要取締到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的機會必定大幅減少,所以才會在98年的目標值當中予以打五折。
但是,沒想到這一個取締項目整個台北市警察局的取締成果卻是目標值的兩倍,而且幾乎每個分局也都是超過目標值的兩倍。推測背後的原因,勢必是各個分局以及轄下的派出所,都認為這一個取締項目是最難達成的,因此有可能在抓到其他違規項目之後,紛紛與民眾協調以開立未戴安全帽來開罰,最後才會導致本來是最難達成的項目,卻是以超過兩倍的業績作收。可見這樣的業績要求不但引起民怨,還導致警員必須想方設法,竭盡所能來達成目標,甚至可能涉及偽造文書,這是警察局長官所樂見的嗎?

2009年4月14日 星期二

動物園周邊捕犬問題

之前民眾留言關心動物園周邊捕犬問題,質疑環保局為了貓熊擴大執行、主動捕犬是否恰當,慶鋒已經向市府表達關切,目前已回復正常狀態。對待流浪動物要更有耐心,不應以捕捉撲殺為目的。市民朋友可以為自己的愛貓愛犬植入晶片,或者結紮節育,如果無法繼續飼養也不要隨便棄養。




2009年4月8日 星期三

動物園私藏黑色金庫,園長自肥也分紅!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陳建銘今日指出,台北市立動物園內營業據點長期未公開招標,不但違反採購相關法令,每年上千萬的盈餘更不受監督管理。三位議員表示,動物園長期抱持山寨大王的心態,面對各單位的糾正與議會的質詢毫不理會,李慶鋒議員更指出,2008年11月質詢動物園長葉傑生時,葉園長曾允諾在今年3月6日前將所有營業據點全部公開招標,時至今日卻毫無動靜。三位議員痛批動物園高層態度傲慢,更質疑各據點的盈餘根本是動物園的黑色金庫。


簡余晏議員表示,根據「合作社法」第3之1條第2項第3款規定,「消費合作社不得以物品提供或銷售予非社員」,而且政府採購相關法令也已經於1998年陸續實施,台北市政府也於1998年9月10日訂頒「台北市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其中第10條規定:「市有財產委託經營管理應以公開方式為之」。簡余晏指出,動物園內的20個營業據點都是市有財產,是屬於全體市民的,但是現況仍有17個據點並未以公開方式委外經營,繼續由台北市立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對外營業,動物園不顧法律規定亦無視上級的督導,這種敷衍塞責、將市有財產占為己有的行徑,反映出主政者的山寨大王心態,令人無法接受!

陳建銘議員指出,自2000年以來,動物園主管機關教育局、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計部、台北市議會等各單位多次要求動物園營業據點應該要根據採購法令委外經營(詳附件),但直到今年的4月7日,動物園只有3個據點完成委外招標由麗陽公司開始營運,其他17個據點仍然由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從民2000年到2009年整整9年,不論是審計處的糾正、台北市政府的要求檢討或市議會議員的監督力量,動物園通通屢勸不聽,甚至園長在議會已經答應議員儘速改善卻言而無信,除了顯現園方行政效率低落,行政能力不及格之外,不免令人質疑是為了每年的員工分紅而遲遲不願改正,目的就是要自肥!

李慶鋒議員表示,動物園直接委託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經營園內的對外營業業務,包括在園內販售飲料、食物、紀念品等,每年的營業額皆可達到億元,盈餘也都有千萬元之譜;但是因為沒有依法進行委外經營,所以盈餘只要拿出50%繳庫,其餘由社員分紅,而社員就是動物園的員工。以2007年為例,繳庫之後動物園員工消費合作社還有653萬可以分配,每個員工可以再額外領取20,101元的紅利(同一年度兒童育樂中心的員工只能領取858元,警察局的員工消費合作社更只有領取92元的紅利),這當中包含葉傑生園長本人也能領取,可以說入園民眾在園內消費越多,動物園官員自肥分紅也越多。

三位議員強烈要求動物園停止行政怠惰,限期將園內營業據點公開委外經營,並將向政風單位與監察院提出檢舉,絕不讓有心人士將市有財產當作黑色金庫來使用。另外對於整個動物園內所販賣的布偶等紀念品,全部都是由中國大陸製造,也希望動物園可以改用台灣製造的產品,為台灣的經濟盡一份心力,照顧台灣人民、台灣產業的生活!

2000年至今,相關單位對動物園糾正狀況

一、台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與2002年促請教育局對為民服務項目,應重新檢討依法辦理委託外包或由機關自營。但是教育局之後每年仍准予動物園逕行委託,並未確實檢討。

二、台北市政府2005年10月24日發文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05年10月17日工程稽字第09400332860號函,要求教育局督促動物園應依函釋辦理委外經營業務事宜,教育局才於2006年3月函示動物園日後應公開辦理。

三、教育局於2006年6月22日函請動物園於1年內完成委外作業。

四、審計部2007年之台北市地方總決算審核報告表示,(台北市審計處)2006年度辦理專案調查發現市立動物園對外經營業務逕行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經函請教育局督促該園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惟迄本處2007年11月19日抽查日止,該園仍未完成委外招標作業。

五、2008年7月只將20個營業據點中的其中3個據點提供委外給麗陽公司經營。

六、2008年11月4日李慶鋒議員教育部門質詢時,葉傑生園長承諾2009年3月6日會將其它17個營業據點完成委外招標發包。

七、2008年12月審查動物園預算時,葉傑生園長亦承諾會儘速完成所有據點委外。



2009年2月27日 星期五

一張契約沒收工作權,市政府違憲!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陳建銘、簡余晏今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市政府「一張契約,沒收市民一輩子工作權!」。三位議員表示日前接到民眾陳情,許姓攤販在民國92年配合市政府黎忠市場收回計畫,領取60萬補助費;想不到在去年年底收到市政府公文要求返回補助費,否則將依法進行追討。經過三位議員查證,發現市政府相關規範不但違反憲法剝奪人民工作權,突然向民眾追繳60萬的行為,也讓生活困頓的攤販無所依從。



李慶鋒議員指出,市府如果改建或停止使用公有市場,會依據「台北市公有傳統零售市場改建或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標準」第四條規定,來核發補助費給放棄繼續承租公有傳統市場攤位者,金額為60萬元。但是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這個標準的第五條卻規定「領取補助費之攤商,應立具切結書並辦理法院公證,不得任意擺設攤販,違者追償所核發補助費」。李慶鋒議員表示這是嚴重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的精神,更何況領取補助金的攤商,已經被規定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安置公有傳統市場攤位,所以補助金等於是市場處向攤商買斷公有攤位承租權的費用,怎可又額外訂定收回補償金的限制,甚至要攤商簽訂「賣身契」,終生不得再當攤販,如果是這樣,那繳回補助金的攤販,是不是可以要求市府給他一個公有市場攤位?


陳建銘議員更指出,流動攤販的管理和取締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第83條「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可以開立罰單,許先生的狀況等於除了罰金1200元之外,還要再額外繳納60萬元給市場處,等於一張罰單要繳60萬1200元,擺攤一次相當於要處罰酒駕40次的罰金,在現在如此不景氣的情形下,哪一個市井小民繳得出來,根本沒有苦民所苦,反而感覺像是在向市民搶錢。陳建銘也表示比較過去十年的追繳案例,以去年10件為最高,郝市府要追回的金額高達617萬,台北市的市民真的「郝淒慘」,要被逼得走投無路!


簡余晏議員表示,台北市97年6月至今年1月解散、撤銷及廢止的公司、行號總計10932家,平均一天關掉44家;97年的低收入戶人數比96年度增加9041人。所以整個台北市民的生活是很辛苦的,就是因為沒有工作、被裁員,才會有許多的流動攤販在求生存,所以對於市場處這樣的不人性規定,三位議員強烈要求立即修正有關追償核發補助費的惡法,不能以一句「不得任意擺設攤販」,就要市民終生不論何時何地都不能再當攤販!並且對於已經追回的補助款也要歸還給民眾,不能讓市府成為壓垮市民的最後一根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