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
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ECFA要公投!
今天下午到群賢樓參加靜坐,人很多,秩序良好,很成功!想起去年底我的團隊總共舉辦了九場座談會,每一場都同時宣達ECFA公投的必要性,感謝參加的每一位好朋友,以及到場說明的講師!衷心期盼公投成案,反ECFA成功!
2009年9月18日文山區景行社區活動中心,講師:趙宏章.
2009年9月22日大安區四維路凌厝公廳,講師:陳俊廷.
2009年9月25日文山區木新里辦公室,講師:洪財隆.
2009年10月1日大安區龍泉里辦公室,講師:柳嘉峰.
2009年10月7日大安區通化街福德宮,講師:洪財隆.
2009年10月9日文山區興隆宮,講師:王塗發.
2009年10月13日文山區北后宮,講師:陳俊廷.
2009年10月16日文山區溝仔口聯誼會,講師:柳嘉峰.
2009年10月23日文山區花木市場,講師:林向愷.
2009年9月18日文山區景行社區活動中心,講師:趙宏章.
2009年9月22日大安區四維路凌厝公廳,講師:陳俊廷.
2009年9月25日文山區木新里辦公室,講師:洪財隆.
2009年10月1日大安區龍泉里辦公室,講師:柳嘉峰.
2009年10月7日大安區通化街福德宮,講師:洪財隆.
2009年10月9日文山區興隆宮,講師:王塗發.
2009年10月13日文山區北后宮,講師:陳俊廷.
2009年10月16日文山區溝仔口聯誼會,講師:柳嘉峰.
2009年10月23日文山區花木市場,講師:林向愷.
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
你家違建強制拆除,市府違建可以簽約營運九年?!
[本則新聞稿完全槓龜,歡迎引用,文責我負]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5月17日前往花博展館當中的生活館,進行現場會勘,指出在整個花博展館還沒有建照以及使照,都還是違建的情形下,市府卻已經在當中的『生活館』透過公開徵求營運合作夥伴的方式,與天使學園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長達9年的委託經營契約,兩位議員表示在市府尚未找到法規替原本是「臨時性建築物」的場館可以合法轉換成「永久性建物」的情況下,此舉根本是帶頭違法!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表示花博14座展館,原先都是用「臨時性建築物」的名義,統一以兩年期限申請臨時建築許可與臨時使用許可,但是市府後來改變初衷,14座展館中決定保留其中12個展館永久使用,兩位議員指出此時市府必須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讓原本是「臨時性建築物」的展館,可以合法的轉變成永久性建物?如果無法順利完成程序,在沒有建築執照以及使用執照的情形下,那這12個展館就成了違建。而根據向建管處調閱的資料表示,根本沒有相關的法規可以讓使用臨時建築許可以及臨時使用許可的臨時建築物轉變為永久使用,清查整個過去台北市的建築歷史甚至完全找不出一個類似案例,也就是說市府目前是製造了一個困境給自己,必須去創造一個全新的法規來替目前是屬於新建違建的花博展館解圍,看在許多家中有老舊違建被市府強制拆除的市民眼裡,不得不大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指出,在市府根本尚未解決讓花博場館成為合法永久使用的前提下,市府卻已經在2010年的1月22日與天使學園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定一紙長達九年的委託經營合作契約,市府同意該公司營運花博場館中的生活館至2020年4月25日。令人玩味的是,當初產發局在興建這些場館時,都是「統一以2年申請臨時建物使用許可」,而市府也是在2010年4月28日才簽奉市長核准花博展館的會後發展使用規劃,但是早在2010年的1月22日,郝龍斌市長就已經和廠商簽好契約,而且一簽就是9年,可見市長眼中根本無視建築法規的規定,先便宜行事以臨時性建築來欺騙市民節省興建申請時間,私底下卻已經打算委託廠商經營九年,根本就是拿來當作永久建物使用,被踢爆之後再設法找尋途徑讓建物就地合法,兩位議員對於市長這樣為自己「量身訂做」法律,完全忽視民眾觀感與信任的欺瞞行為,勢必會被市民所唾棄!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指出,主管台北市建築法規以及建照審核的建管處,在整個花博展館興建案中形同橡皮圖章,對於展館的責任就是奉命行事配合展館的臨時建築許可備查,完全失去審核權,甚至完全忽視目前這些展館是以違建形式存在的事實,如果不能立即找到法規以及方法讓這些展館成為合法可永久使用的建物,按照台北市違章建築的處理辦法,興建中的違建是要「即報即拆」的,否則按照現況市府就是帶頭違法,這些原本是以臨時性建物興建的展館究竟要以什麼法規申請成為永久建物?申請程序又是如何?市府針對這項問題必須給市民一個清楚的交代!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表示花博14座展館,原先都是用「臨時性建築物」的名義,統一以兩年期限申請臨時建築許可與臨時使用許可,但是市府後來改變初衷,14座展館中決定保留其中12個展館永久使用,兩位議員指出此時市府必須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讓原本是「臨時性建築物」的展館,可以合法的轉變成永久性建物?如果無法順利完成程序,在沒有建築執照以及使用執照的情形下,那這12個展館就成了違建。而根據向建管處調閱的資料表示,根本沒有相關的法規可以讓使用臨時建築許可以及臨時使用許可的臨時建築物轉變為永久使用,清查整個過去台北市的建築歷史甚至完全找不出一個類似案例,也就是說市府目前是製造了一個困境給自己,必須去創造一個全新的法規來替目前是屬於新建違建的花博展館解圍,看在許多家中有老舊違建被市府強制拆除的市民眼裡,不得不大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指出,在市府根本尚未解決讓花博場館成為合法永久使用的前提下,市府卻已經在2010年的1月22日與天使學園網路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定一紙長達九年的委託經營合作契約,市府同意該公司營運花博場館中的生活館至2020年4月25日。令人玩味的是,當初產發局在興建這些場館時,都是「統一以2年申請臨時建物使用許可」,而市府也是在2010年4月28日才簽奉市長核准花博展館的會後發展使用規劃,但是早在2010年的1月22日,郝龍斌市長就已經和廠商簽好契約,而且一簽就是9年,可見市長眼中根本無視建築法規的規定,先便宜行事以臨時性建築來欺騙市民節省興建申請時間,私底下卻已經打算委託廠商經營九年,根本就是拿來當作永久建物使用,被踢爆之後再設法找尋途徑讓建物就地合法,兩位議員對於市長這樣為自己「量身訂做」法律,完全忽視民眾觀感與信任的欺瞞行為,勢必會被市民所唾棄!
李慶鋒、簡余晏議員指出,主管台北市建築法規以及建照審核的建管處,在整個花博展館興建案中形同橡皮圖章,對於展館的責任就是奉命行事配合展館的臨時建築許可備查,完全失去審核權,甚至完全忽視目前這些展館是以違建形式存在的事實,如果不能立即找到法規以及方法讓這些展館成為合法可永久使用的建物,按照台北市違章建築的處理辦法,興建中的違建是要「即報即拆」的,否則按照現況市府就是帶頭違法,這些原本是以臨時性建物興建的展館究竟要以什麼法規申請成為永久建物?申請程序又是如何?市府針對這項問題必須給市民一個清楚的交代!
文化海報筒三年不接電,說不亮就不亮!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5月15日表示,整個台北市政府街道家具案中,原來不只候車亭和智慧型站牌未接電無法使用,當初標榜可以帶給台北市不一樣的景觀設施,甚至當作文化地標的「文化海報筒」一樣沒有接電,到了晚上民眾根本看不到文化海報筒內所張貼的藝文海報內容,只看到一個龐然大物「黑麻麻」的矗立在台北街頭,彷彿在抗議台北市政府對它的不聞不問,未來的花博期間更會讓外縣市民眾和外國朋友看笑話,看到台北文化『郝』沒電的一面,讓「台北好好看」變成「台北好好笑」!
李慶鋒議員表示目前這樣的文化海報筒已經做好6個,由文化局負責管理其中三個 (捷運中正紀念堂5號出口、師大路31號對面鄰里公園、頂好商圈廣場) ;觀傳局管理其中三個(敦化北路與八德路、長春路、民生東路三個路口),深入了解文化海報筒的規劃設計之後發現,這個寬1.2公尺、高達5公尺的文化海報筒,當初設計時註明「文化海報筒應有優美之夜間照明,以供市民夜間觀覽」,但是這6座文化海報筒自民國96年3月蓋好迄今已經3年多,市府去年10月底接管整個街道家具也已經超過半年,直到現在晚間都還是沒有燈光照明,民眾反應到了晚上根本看不清楚張貼海報的藝文訊息,原因就是根本沒有接電,可見當初主管單位的規劃根本是草率,連接電的問題都沒想到,後來也就消極的不處理,市府團隊如此鬆脫的螺絲,不僅沒有增添台北市街頭的文化氣息,讓文化海報筒在晚上反而像是一個龐然大物的水泥怪獸站在街頭!
李慶鋒議員指出這樣的文化海報筒一座造價高達50萬元,6座總價花費300萬元,而目前才6座的文化海報筒,卻分別由文化局和觀光傳播局兩個單位來負責管理,除了「不來電」的問題之外,還存在著管理不善的問題。李慶鋒議員表示在巡視這6個已經設立好的文化海報筒之後,發現下列兩項管理運用不善的現象:
1、在師大公園的文化海報筒,其中一面完全沒有使用,張貼海報處是空白的,難道是台北沒有文化活動可以宣傳了嗎?
2、而在忠孝東路人潮往來最多的頂好商圈廣場,整個文化海報筒卻全部被塑膠布包了起來,不知情的民眾可能以為這是一個超大型的垃圾桶,推測應該是遭人破壞到現在還沒修復完成,希望市府在最短的時間內可以完成改善,不要貽笑大方!
李慶鋒議員指出,這樣的文化海報筒原先預計設置26個,現在才建立好6個,不只進度上遠遠不及當初的規劃,而現在已經設置好的6個卻一直存在著「不來電」以及管理運用不善的問題,根本無法達成原先期待可以帶給台北市不一樣的文化景觀,增添文藝氣息的目標,如果市府有意繼續推動這樣的設施,請拿出決心以及行動力來解決上述的問題,讓市民真正擁有一個可以獲取藝文資訊又賞心悅目的文化海報筒,而不是現在得了「夜盲症」的文化海報筒!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拼拼湊湊選區花! 花博燒錢『郝』阿花!
台北市議員李慶鋒、簡余晏以及民進黨港湖區市議員候選人許嘉恬今日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北市政府花費451萬元舉辦「區花票選活動」提出質疑,認為這項活動根本是為了鋪排場面、拼拼湊湊出來的,整個票選內容當中不合理的地方處處可見,首先明明市府就已經有一個花博的專屬網站,卻又為了這個活動再另外花錢建票選網站,然後硬要在沒有區花的行政區選個區花出來,只為了以後可以做個有區花的門牌,還有些地方看不到市政府自己認為的區花,市府就打算趕在花博前在鄰里公園匆促的遍植區花,完全失去這個活動的意義,三位議員對於市府這種不知所謂,純粹為了「花博大拜拜」而舉辦的燒錢活動表達強烈不滿,呼籲市府不如把這筆錢拿來補助低收入戶弱勢家庭參觀花博的門票,對市民更有實質幫助!
李慶鋒、簡余晏、許嘉恬三位表示台北市原來就有區花的行政區有5區,信義區—野牡丹、大安區—波斯菊、中山區—蝴蝶蘭、南港區—桂花以及內湖區—九重葛,如果市府真的重視區花,那麼對於這5區的區花勢必會多加推廣與保護,但是實際狀況卻不是如此:
1、以大安區為例,大安區的區花是波斯菊,但是現在整個大安區是看不到波斯菊的,因為市府要在5月31日之後才開始在一些鄰里公園種植,擺明就是為了花博趕緊來加工種植的;
2、再如中山區區花是蝴蝶蘭,詢問市府在中山區哪裡可以看到蝴蝶蘭?市府的回答竟然是在花店、在婚紗禮服店以及各辦公室、商店可見!?這是在跟市民開玩笑嗎?一個區的區花要去花店裡面看!!
3、內湖區的情形更離譜,市府提供資料表示在陽光公園、湖元公園、東湖5號公園、瑞陽公園等鄰里公園可以看見九重葛,但是實際到這些公園卻根本看不到,其中瑞陽公園的九重葛甚至還被砍斷樹根,整棵都死了,這樣對待區花的態度,現在卻還大肆說要票選區花,真的是令人啼笑皆非!可以想見在花博結束之後,這些現在拼命種上去的區花又將失去光環,自生自滅!
三位指出,這樣不合理的情形也發生在還沒選出區花的幾個行政區:
1、如大同區候選的區花之一山芙蓉,市府也表示在大同區尚未種植,連種都沒有種,根本是被找出來充數的,這和區花本身就應該是這個區內有特色,或者已經是長年以來為區內民眾所熟知的本質是本末倒置的;
2、萬華區票選領先的花種—白牡丹,詢問市府哪裡可以欣賞得到,市府竟然回答區內民眾家裡;
3、文山區票選領先的是杏花,可是在網站上放的其實是重瓣桃花的照片,市府提供資料說可以欣賞杏花的貓空杏花林,種的也是桃花,整個台北市是看不到杏花也不適合種杏花的!
4、另外士林區的票選領先的區花是玫瑰,可以看到的地方是士林官邸,不禁令人懷疑,士林官邸裡大概有成千上百種花!玫瑰對於士林區特別的意義在哪?這樣選出來的區花意義何在?
在一般市民甚至連台北市市花是什麼花都說不出來的情形下,票選出一個沒有地方文化涵義,沒有認同感,甚至是區內公園都看不到的區花,真的是浪費公帑,真的很「阿花」!
李慶鋒、簡余晏、許嘉恬三位議員表示台北市目前大約有16000戶的低收入戶,人數大約40000人,如果把這451萬元的經費拿來補助台北市低收入戶入場看花博,按照花博3萬人以上團購一張票120元的價格,幾乎全部的低收入戶市民每個人都可以有一張入場券,這樣才是花博所宣導的「美麗的力量」!所以三位議員呼籲市府停止這一類為了鋪張花博的門面、純粹湊熱鬧的活動,要把錢花在有意義的地方,否則現在正是納稅季節,市府這樣花錢不眨眼的行徑,看在納稅市民的眼裡,只有心痛,沒有美麗!
2010年5月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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