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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3日 星期四

202兵工廠遷案 綠促檢調偵辦(轉載)

本文引用自2009年7月23日自由時報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綠營民代昨繼續追擊「南港二○二兵工廠」遷移案,質疑國防部說詞反覆,北市府也對所屬都發局下封口令,必有隱情,且相關運作可能另涉違反遊說法,甚至涉及洩密,檢調應主動偵辦。

郭台銘與會否 國防部說詞反覆

南港二○二兵工廠位於忠孝東路七段南側,廣達一百八十五公頃,內有生產製造中心、兵工廠及愛國者飛彈連。若依目前規劃全廠遷移,撥二十五公頃給中研院成立國家生技園區後,還有一百六十公頃可供開發。房產業者估算,此案的土地開發利益高達數千億元。

立 委高志鵬昨與台北市議員李慶鋒再召開記者會。李慶鋒質疑,為何市府要對都發局下達封口令?為何郭台銘自己不說明,要委由郝龍斌回應?此案若真如郝龍斌所 言,是重要都市更新案,為何北市府拿不出任何規劃報告?這分明就是郭台銘向馬英九要國防部土地,由郝龍斌充當居中的白手套,郝龍斌不要想拿都市更新來包裝 這麼龐大的利益輸送案。

高志鵬也質疑,對郭台銘是否隨台北市長郝龍斌拜會國防部,研討二○二兵工廠遷廠規劃方案,為何國防部發言人前天傍晚 先說「沒有非國防部人士與會」,後又以新聞稿表示「隨同前來的人員,國防部尊重地方政府之安排」?說辭前後不一,不但間接證實郭台銘的與會,更坐實內情必 不單純。

高表示,軍方有人告訴他,郭台銘的計畫是在當地蓋大型購物中心,而非郝龍斌所稱的研發中心,國防部與北市府應說清楚,為何郭台銘能夠與會,甚至能要求修改搬遷計畫?

若未做遊說登記 將違反遊說法

高志鵬也說,若郭台銘赴國防部未做遊說登記,就違反遊說法,郭台銘、郝龍斌、國防部長陳肇敏都應受罰;如果郭台銘聽取簡報後取走資料,更違反刑法中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的相關規定,檢調機關應主動偵辦。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議員:世界第一…大笑話(轉載)

本文引用自2009年7月11日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劉力仁/台北報導〕木柵內湖線停擺當機,台北市議員紛紛痛批市府搶著通車,木柵線與內湖線測試不足、整合不良,導致此次嚴重事故,北市府極力宣傳的「台北捷運系統穩定度世界第一」,變成一個國際大笑話。

議 員李慶鋒、李彥秀說,這起事故根本是內湖線搶通的後遺症,木柵線與內湖線的機電系統完全不同,系統測試不足,為了搶通內湖線,忽略穩定度的要求,才會造成 這起事故,耗費龐大社會成本,市府一再吹牛說「台北捷運系統穩定度全世界第一」,這次卻鬧了大笑話,民眾很擔心內湖線會變成「第二個貓纜」。

李 慶鋒說,內湖線通車前的履勘檢驗報告就曾指出,內湖線「行控中心接收的誤警訊甚多,未達穩定狀態」,「列車失聯問題仍偶有發生」,「故障與警訊顯示甚多, 輕重緩急不易區別」,「通訊與號誌系統欠穩定,偶有失聯情況,必須調整」,他私下請教多位捷運專家,他們都認為木柵內湖線恐怕一年之內都不會穩定,可能經 常發生類似問題。

議員王浩說,木柵線與內湖線兩套系統不同,銜接之後全長廿五.七公里,成為全世界最長的無人駕駛運輸系統,兩個系統硬湊在 一起,先天不良、後天失調,才會出包連連,這次所幸三列車都停在高架段容易疏散,一旦列車在松山機場及基隆河下方的隧道停擺,必須讓旅客摸黑走出隧道,民 眾生命安全逃生都是極大問題。

消基會促找出真正問題 積極處理

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表示,內湖線一再出狀況,顯示系統方面真正的問題並沒有找到,捷運公司要面對問題積極處理,才不會打擊長久以來消費者對捷運建立的信心。


2009年7月2日 星期四

六歲的孩子有什麼錯嗎?放過趙翊安,饒了下一代吧!

台北市議員簡余晏、陳建銘、李慶鋒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希望所謂的「有品運動」從趙翊安入學一事做起,更希望NCC依法出來講話,要媒體放過孩子,展開自 律,即日起不再追逐趙翊安及他未來入學的學校,也不要對趙翊安未來的同學隨機採訪。議員表示,趙翊安是台北市居民,但如果台北城連這樣的一個學生都無法保 護,都讓孩子入學心生懼怕,無法讓孩子體會到校方伸出雙手熱烈歡迎,而被迫遠離家園就學,這是做為台北人的悲哀。

議員並抨擊台北市長郝龍 斌昨天對此事的評論,議員質疑郝市長還沒有積極歡迎趙翊安在台北入學,反而以批評議員逞口舌為職志,這是以政黨之私傷害學童受教育的權利。針對趙翊安在幼 稚園時即受同學嘲弄欺侮,議員也呼籲學生家長們不要讓大人的政治態度影響孩子,進而對六歲的小孩子政治迫害,逼使這樣的小孩子必須離鄉就學。

議 員表示,衛星事業同業公會曾在幾項事件中展現自律,一是各電視台聯合簽署不灌票公約,二是在王水事件洪曉慧出獄後協議不跟拍,所以洪曉慧出獄第二天中午電 視媒體「集體撤守」。議員呼籲媒體們再次展現對人權、對下一代小孩受教權的尊重,展開集體自律,不再跟拍陳幸妤的孩子,不再守候趙翊安學校影響下一代心 靈。

議員指出,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159條「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釋字第626號也說明憲法條 文旨在確保人民享有接受各階段教育的公平機會,趙翊安是依法入學;「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規定,「凡6歲至15歲之國民,應受國民教育」,趙翊安也是要依規 定在戶籍地到博愛國小報到入學,但最近媒體SNG訪問學童,討論歡不歡迎趙翊安的表態氣氛,不但違憲,也侵害孩子快樂上學的受教權。

議員 舉彭明敏回憶錄「逃亡」一書內容指出,彭明敏回憶1965年時,他的孩子在學校寫周記,別的同學的隔日發回,他兒女的周記卻送警備總部檢查一周後才發回, 孩子們在學校被另眼看待的痛苦無法言喻。他二哥兒子在學校作文寫「我最尊敬的人」,據說全校都寫蔣總統,只有他寫「我的叔叔彭明敏」,卻遭老師通知家長說 「你的兒子思想有問題。」過去政治人物的小孩飽受同學異樣眼光,當年多少家長、同學也是隔絕政治犯兒女,多少家長要政治犯兒女上台罰站恥笑?當年的台灣是 可笑荒謬年代,但,21世紀的當代台灣又有比較好嗎?陳幸妤的兒子何辜?六歲小孩何辜?想要念個書竟遭排斥,還有人去學校網站留言表態不想與他同學,還有 家長在校門接受訪問表態,這代表我們的人權觀念停留在廿世紀七零年代。

議員並向NCC及各媒體主管們喊話,「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 「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四、傷害兒童身心健康」,再依第43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播送節目或廣告,違反第21條第3款至第6 款規定之一者,…電視事業處五千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廣播事業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議員邀集教育局、博愛國小校方參加會議,呼籲希望媒 體自律,不論趙翊安念那個學校都不再去拍攝學校學童,不要讓攝影機、SNG車出現在小孩子面前,以免影響同儕關係。

此外,議員也要求校方調查日前在校方留言板裡面辱罵言論的IP(如圖檔),希望不要再出現類似不當言論。

議 員也希望台北市長郝龍斌、以及博愛國小再次向趙翊安及家人展現歡迎入學,有教無類的保證,「教師法」第17條規定,教師應「…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 益…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如果趙翊安最後沒在台北市博愛國小就學, 這個傷痕將會在博愛國小校史及台北市教育史上留下深刻的烙印。